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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度文学 > 程宋宋季璟城季孟然 > 第21章 程母“被绑”2
 
黄槿玲的计划才刚刚开始,对于程宋宋来说,又是别一个噩梦的开始。

走出了黄槿玲家的程宋宋,仰望天空,一片的“漆黑”,像失控了的车子没有方向感。

走到一天繁华的大街上,时不时留意到有些电门前的招工启示,脑子回转,我可以去打工啊,打工不就有钱了嘛,对,趁现在天色还没晚,找找去,说不定有好运气呢。

程宋宋挑了一间工资高点的服装店毅然决然的走了进去。

谁知道……人家不要体型矮小的,不要长得太好看的,说太养眼会和客户发生冲突,还说会影响客户的什么什么的,乱七八糟一大堆,不要就直说啊,何必拐弯抹角的。

程宋宋还是礼貌的道过谢,失落的走了出来。

应聘也不是这么容易的呢,哪能随随便便就给工作职位你,在这偌大的城市里,程宋宋认识的没有几个。

程宋宋哪能是这么容易放弃的人,短短时间,连连找了几家,可是都说,不符合标准啥的,程宋宋一脸茫然。

程宋宋也没什么资历和工作经验,不要她也不出奇,但这么短的时间,哪去找一份高薪的工作。

程宋宋像泄了气的气球,皱巴巴的脸,懊恼写满了整张脸,怪起自己的运气来了,这么丧,颓废的垂下头,眸子里满是不安和无奈。

想到刚刚认回的母亲应该庆幸才对,而现在又冒出来欠了一大笔数目,她该怎么还上?

和她相认只是替她还钱的幌子吗?如果真的是这样…

眸子里漾起各种复杂又说不出的情绪,程宋宋快接近崩溃了,左思右想着,工作难找,总不能管季家拿钱吧,那得多看不起自己。

想着想着六神无主走到马路上,突然一声吼:“不要命啦,走到马路中间,找死啊。”程宋宋才缓过神来。

一个不小心走神闯红灯,差点被大货车撞上了,还好司机眼疾手快,踩稳了刹车,才破口大骂,羞愧了一脸。

程宋宋眸子里泛起一点点泪光连忙道了歉,快速离开了。

不经意间撇了一眼对面那张醒目的招工启示,“一天三千不封顶”这几个字格外耀眼,仰头看了看,是一间酒吧,很大,装修风格是欧式的,高端大气上档次,一点也不夸张。

而且一天三千块,还不封顶,如果干的好,可以拿一万多块也不成问题,那妈妈的债钱就有着落了,程宋宋双手合十,脸色的乌云散去了不少。

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凭程宋宋现在的状态也敢去做。

老板的身穿橘红色长袍,淡雅又不失身份,是一位年龄与程宋宋相仿的年轻女子,是一位年轻的老板娘呢,和自己相比起来,自己没那个本事开这么大间酒吧,有种说不出来的失败感。

但从脸蛋来说,确实不够程宋宋那鬼斧神工无可挑剔般精致的艺术品。

老板娘看到程宋宋,有些诧异,天底下居然还有这般精致的脸蛋,长得水灵水灵的,就算是个女的也不由心生的看多几眼。

是一份吧台驻唱的工作,一般晚上八点到十一点,客人多的话要延迟到十二点左右,分上下两半场,七八首歌一个晚上。

程宋宋咬咬牙,这会不会太晚了,而且自己唱的歌……应该也不赖的,总比管季家借的好,爽快的答应了,并告知程宋宋今晚就可以工作了。

这么好的美人胚子花多少钱都请不到,现在送上门来,不要白不要。

程宋宋心里那块石头算是沉了下来。

傍晚的景色总是那么诱人,程宋宋怀着愉悦的心情再一次来到这间酒吧,她提前了一个小时来到。

新的工作,新的工作环境,先熟悉熟悉。

驻唱台是被客人围着的椭圆形状,前面是一张长形的欧式沙发,应该是贵宾坐的,程宋宋将整个酒吧仔细打量了一番,到点了,走进休息室。

一位俊朗的青年男生,扫视了一眼程宋宋,款款道,“你就是那个程宋宋吧。”

程宋宋重重地点点头。

又说,“老板叫我多照顾一下你,等会下半场是你的,等等看我怎么做的,自己学着点。”说完傲气雄鹰的走向驻唱台,程宋宋屁颠的跟着他身后,在后台注视着。

季氏集团。

“璟城,你回来,我们都没有好好叙过旧。”陆一桀阴笑着,委屈巴巴的看着季璟城,像是在撒娇。

季璟城冷着脸,“不去。”眸子就没正眼看过陆一桀,依然还是盯着他手中的文件,孜孜不倦的认真脸。

陆一桀这就不满了,不悦道,“我还没说去哪呢,季总赏个脸这么难吗,亏我们还这么多年的好兄弟呢。”这是激将法,非得逼季璟城去不成。

陆一桀这小子,还把兄弟情拿出来说了,看来长大了,成熟见不得,狡猾多了几分。

季璟城想了想,不如就满足了陆一桀,反正也不是时常能这样好好去浪的,陆一桀得国外国内跑为了他爸的公司。

“那好。”季璟城从容道。

起身,穿好西装外套,拂拂衣服上的皱褶。

被陆一桀一把搂着脖子,朗朗说着,“听说,那间风尚酒吧来了个新人,是驻唱的,好像是个漂亮的小妞呢,不知道是什么样我们去看看,还有还有……”像个苍蝇嗡嗡嗡的吵个不停。

酒吧

上半场过去了七七八八了,程宋宋也算是明白了,唱就行了,还会时不时送上鲜花,给小费,一直笑总没错了。

对于这种工作,程宋宋还是第一次做,紧张难免的。

“不用紧张,在台上表现的自然一点就可以了。”那个年青的俊朗男孩安慰着,凭他长期驻唱的经验,这种还没上台就紧张的,他见多了,一看就是为了钱初来咋到混社会的。

程宋宋认真的点点头,鼓足勇气走上了驻唱台,灯光很刺眼,全到聚集到程宋宋身上,开始她还不适应,慢慢的,感觉还不赖。

灯光很耀眼,程宋宋也似乎迷恋上这种驻唱的感觉,将自己想表达的,唱出来。

这间酒吧和别的不一样,没有其他的酒吧那样吵闹,客人都沉醉在悠扬的歌声中,仿佛都是失恋中的男女,来这借酒消愁解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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